学校关于做好2024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第二批)
各教学单位、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24〕110号)精神和要求,为妥善做好我校2024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对象
在高校承担一年以上由学校教务部门下达的教学任务的正式在岗工作人员(包括实验、实训实践教学人员等),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大学本科毕业以及以上学历。
二、申请认定条件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24〕110号)执行(见附件)。
三、认定工作时间及流程
(一)网上报名:9月15日-9月25日17:00;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注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申请人员应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个人信息,并对填报的信息进行确认提交。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本人的认定信息,并上传个人近期1寸免冠白底正面证件照(照片大小小于190k,图片为jpg格式,分辨率宽度大于290像素并小于300像素,高度大于408像素并小于418像素,须与教师资格证书上粘贴的照片为同一底版)。网上报名注册、身份核验及填报流程详见附件2。
(二)现场确认: 10月10日-10月21日17:00;
组织人事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应提交的材料包括:
(1)身份证原件(在有效期内);
(2)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者,普通话水平免于测试);
(4)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证书合格证原件,或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原件;
(5)由本校教务处出具的近3年以来承担一年以上教学任务的任课通知书;
(6)任教学校指定的或院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见附件4,自行下载并正反打印),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7)聘用人员需出具时间满一年以上的聘用合同或人事代理合同;聘用人员同时需提供人事档案存放证明。
(8)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者,存在免测情形的,需提供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
(9)近期本人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三)开展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10月15日-10月22日;
由教师所在二级学院组织实施,并将考核结果于10月24日之前报送至组织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者,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免于测试。
(四)校内公示:10月25日-10月31日;
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合格人员名单在校内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将测试结果材料报送省教师发展中心。
四、其他注意事项
申请人自行下载并正反双面打印附件4中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于10月10日前去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参加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申请人需携带一寸照片1张、该体检为自费),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体检须知详见附件。
联系人:许磊;联系电话: 5975062。
附件:2024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附件材料 |
教师发展中心
2024年9月18日
原文标题:学校关于做好2024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第二批)
文章来源: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原链接MD5:92ffa58a7f98452d66b1dae111339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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