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省、市工作安排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将中原区2024下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在中原区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户籍在中原区;
(二)居住地在中原区(须持有中原区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
(三)就读高校在中原区(仅限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学生);
(四)驻中原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五)在中原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可在我区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它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规定有效期内。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延长2年有效期,具体可咨询中国教师资格网。
2.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可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四)普通话条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和对外汉语教师资格需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省政府令163号))。
听障人员应通过国家专门的听障人员普通话水平考试,获得国家统一认定的普通话三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五)体检条件: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可从网址http://jyt.henan.gov.cn/jszg/查询或郑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http://jszg.zzteacher.com/zlxz/)查询)。
依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丧失教师资格,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认定流程时间及注意事项
认定流程为“网上报名—体检—网上审核确认—证书发放”。
(一)网上报名
1. 报名时间:10月21日8:00至11月1日17:00。
2. 网上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网上报名须先注册,并在规定网上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同一个申请人同一年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种教师资格。
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 进行账号注册。
选择认定机构。符合中原区辖区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认定条件人员选择“中原区教育局”(高新区勿选中原区教育局)。
(2)“请选择考试形式”。凭《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人员请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请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2015年(含)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请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
(3)申请人通过“身份证明”栏目,拍照上传以下认定材料之一:
①户籍在中原区的,上传户口薄首页和本人页原件或集体户口原件。
②居住地在中原区的,上传本人有效期内中原区居住证原件。
③目前在中原区高校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或专升本学生,拍照上传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或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如《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的“预计毕业时间”已过期则还须拍照上传由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如教务处、学生处、研究生院等)出具的学籍证明(在读证明)。证明中应包含入学时间、是否全日制、学制预计毕业时间等内容;原则上不能由二级学院等教学管理部门开具。
目前在中原区高校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或专升本学生,选择“非在读人员”,拍照上传核验已经取得的最高学历证书信息。
④驻中原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上传所属部队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⑤在中原区居住的港澳台居民,上传居住地为我区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郑州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港澳台居民,上传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体检
1.体检医院:郑州市康复医院(颍河路与伏牛路口向东 20 米路北)。
2.体检时间:10月31日-11月2日(具体注意事项、须知见附件)。
提示:《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可从郑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或河南省教师资格网下载(申请幼儿园资格者需下载幼儿园专用体检表)。体检表双面打印到1张A4纸上,个人基本信息及既往病史填写完整,粘贴与网报同底版照片,另须在体检表左上角空白处粘贴一张一寸网报同底版照片(背面写上姓名)。
体检结论由医院统一报送至我局,申请人无需再去医院领取。申请中原区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务必到郑州市康复医院体检,避免因体检跑错医院体检结论无法反馈影响您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参加教师资格认定。
(三)网上审核确认
网上审核确认时间:11月4日-8日。
在网上审核阶段,请申请人点击“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栏目旁的“查询报名信息”按钮,点击右侧红色字体“有留言”按钮,查看认定机构留言,按照要求修改、补充认定材料,无需现场审核。
网上审核确认后,中国教师资格网认定状态显示为“待认定审批”的,表示申请人符合认定条件审核通过,等待证书发放即可。
在受理申请期限(即网上审核确认时间)终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网上审核后中国教师资格网认定状态显示为“待认定审批”的申请人,表示审核通过认定合格。
(四)证书发放
证书将于12月初由中国邮政以邮寄到付方式陆续寄出。
1.邮寄资料为:《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请务必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2.申请人由于邮寄地址不准确或联系电话错误、停机、空号造成的不能送达的情况,由申请人本人承担责任。
3.怀孕暂未做X线(胸透)检查的申请人,待胸透补做后,持补做的检查结果到中原区教育局208室领取证书和认定申请表。地址:中原区桐柏路176号(桐柏路与棉纺路交叉口向南50米路西),电话:0371-67634022。
四、网上报名需上传(提交)认定材料
(一)下列身份报名材料之一:
1.户籍是中原区的,需上传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原件或集体户口原件信息;
2.居住地在中原区的,需上传有效期内中原区居住证原件;
3.目前在中原区高校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或全日制专升本学生,需上传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驻中原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上传所属部队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5.在中原区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应上传居住地为我区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我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港澳台居民,应上传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学历证书原件(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验证通过的无需上传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还应同时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高等教育学历,申请人需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02年前取得的毕业证)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之后取得的毕业证)(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
(三)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验证通过的无需上传原件)。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社语函〔2022〕20号),网上查询的测试成绩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人工测试可通过河南省政务服务网(https://www.hnzwfw.gov.cn/)或河南省教育厅官方网站(http://jyt.henan.gov.cn/)查询测试成绩;机辅测试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查询测试成绩。网上验证不通过的需上传证书原件。
(四)港澳台居民需上传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申请人可提前通过郑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五)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等免试直接认定人员除上传以上(一)(二)(三)项材料之外,申请人(非统考)本人须携带下列认定材料到认定机构现场审核确认(免试认定申请人无需现场认定)。
1、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
2、毕业证书原件。如毕业证书专业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需补充提供由毕业院校验印的个人在校期间全部所学课程成绩单(有必修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和教育实习合格成绩。如成绩单上没有教育实习成绩,则还应当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就读师范类院校期间的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或部门的公章))。
3、下列证明材料之一:
(1)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2)带有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全日制师范生录取审批名册复印件(需有师范专业标注,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体检、上传材料。在网上报名阶段,申请人可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信息进行修改。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错过现场确认时间等原因,导致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认定事宜的,我局将无法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与体检提交的照片同底,并符合要求,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教师资格认定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由他人替代报名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如承诺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否则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认定咨询电话:0371-67634022
体检咨询电话:0371-67695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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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 |
1、郑州市康复医院教师资格体检注意事项
2、体检须知
2024年10月11日
原文标题:中原区2024年下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原文链接:http://jszg.zzteacher.com/2024/zhongyuan_1012/2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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