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龙安管委会、福鼎工业园区管委会:
根据《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三支一扶”计划岗位征集工作的通知》(闽毕办〔2023〕2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24年省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岗位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及数量
(一)征集范围。征集范围为各乡镇(龙安)的教育、农业(含林业、海洋与渔业、农村实用人才服务站、农技推广、农业现代化和水利)、卫生和乡村振兴(含社会工作、文化旅游、乡村规划、法律服务、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农村基层紧缺工作岗位。并将乡镇工业(产业)园区岗位、乡村振兴协理员岗位及乡镇(流域)水利管理、林草资源管理、渔业资源管理、生态修复工程、自然保护地管理、营林生产等生态文明建设服务岗位纳入征集范围,重点征集一批乡村振兴特色乡镇乡村振兴协理员岗位。不征集城区街道、社区岗位和乡镇党政办岗位。
(二)岗位数量。2024年我市省级“三支一扶”计划招募约20名高校毕业生,各乡镇(龙安)、工业园区管委会结合实际需求情况,岗位征集数原则上不超过2个,省级乡村振兴特色乡镇岗位可适当增加,并专门征集1至2个乡村振兴协理员岗位,专项负责推进乡村振兴特色乡镇及所辖乡村振兴试点村有关工作。
二、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按照填报要求,认真填写岗位信息征集表,于1月15日前,将征集的岗位信息表纸质版(加盖公章)和电子版报送福鼎市人社局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股。
联系人:钟利晖
联系电话:0593-7855626
电子邮箱:fdrsj001@163.com
地址:福鼎市锦福路386号市人社局8楼。
附件:1.2024年省级“三支一扶”计划岗位征集填报要求
2.2024年福鼎市“三支一扶”计划岗位征集信息表
福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9日
附件1:
2024 年省级“三支一扶”计划岗位征集填报要求
1.单位名称:须体现单位所在乡(镇),例如:**乡(镇)乡村 振兴服务中心/**乡(镇)**小学。不体现人民政府字样,例如:** 镇人民政府应改为**镇**中心;设置乡村振兴协理员岗位为:**乡(镇)乡村振兴协理员岗位。
2.服务单位所在地:精确到县(市、区)一级。
3.岗位名称:按照岗位性质填报,例如:乡村振兴协理员、教师、医生、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等。
4.服务类别:分为支农、支教、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四类,按照服务单位性质选择对应类别,例如:岗位为**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服务类别应选择“帮扶乡村振兴”。如服务单位为林业站、水利站、海洋与渔业、农村实用人才服务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司法所等,应细化选择支农和帮扶乡村振兴下设小类:支农(含 林业、水利、海洋与渔业、农村实用人才服务站等),乡村振兴(含就业和社会保障、法律服务等)。
5.性别:性别要求一般设置为“不限”。各地可统筹考虑在岗“三支一扶”人员和基层服务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情况,按相同岗位 1:1 比例设置岗位性别要求。
6.需求人数:同一岗位可申报不超过 3 人。
7.学历要求:岗位学历条件一般设置为“大专及以上”。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的,需报送相关说明材料,经研究同意后设置。
8.专业:根据岗位实际,专业条件可填“不限”。如需对专业作出具体要求的,一般按照大类进行设置,严禁因人设岗。各学历层次(研究生及以上、本科及以上和大专及以上)对应专业要求须为同一或相近专业。支医岗位应有明确专业要求。
9.其他要求:支教岗位应在此栏备注:支教岗位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乡村振兴协理员岗位应在此栏备注:负责本镇及**村(试点村名称)乡村振兴工作;有其他要求的,可在此栏中说明,但不得与本《通知》要求相违背。
附件2:
2024年福鼎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岗位征集表
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制
附件:2024年福鼎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岗位征集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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