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三支一扶”工作要求,根据喀什地区工作安排,结合巴楚县实际,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2024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募名额、服务期限及岗位设置
(一)招募名额:39人
(二)服务期限:2年
(三)岗位设置:巴楚县各乡(镇)基层单位从事就业服务专员、帮扶乡村振兴、支教、支农、支医工作。
二、招募对象及招募条件
(一)招募对象
2024年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以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2022年6月1日以后毕业的)。
(二)招募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身体健康,自愿到基层工作,有较强的吃苦和奉献精神,能胜任乡镇基层工作;
3.符合我县招募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4.曾参加过“三支一扶”计划的人员,不再招募。凡在招募报名中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募资格。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和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已参加过“三支一扶”志愿服务的或已被“三支一扶”计划录取未上岗的人员;
3.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得报名参加招募的人员。
三、招募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时间:7月4日至7月10日
2.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免交报名费。报名考生登录“新疆人社公共服务平台”(https://222.82.215.217:10641/pc/index.html),进入“三支一扶学生报名”模块报名。请完整、准确、规范填写个人有关信息,上传相关证件影像资料,确认无误后提交。
(二)现场资格复审
1.时间:7月8日至7月11日(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2.地点:巴楚县劳动大厦1楼2号窗口
考生自行下载(截图)打印《三支一扶报名信息确认表》、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4张一寸蓝底照片进行资格复审。资料不齐全或资格复审不通过的不得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注:以上资料需装到牛皮纸档案袋里面提交,档案袋考生提前自行准备。
(三)打印准考证
时间:7月13日至7月14日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新疆人社公共服务平台点击“三支一扶准考证”下载准考证并在笔试考试时携带。
(四)笔试
时间:7月17日上午10:30—12:30(具体以实际通知为准)
笔试考试采取现场笔试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进行考前培训),统一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测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进入考点,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点。开考30分钟后到达考场的,不得参加笔试考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募名额1-2人的,按照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考生,招募名额3人及以上的,按照1:2比例确定入围面试考生;如出现面试人员空缺、岗位空缺现象,对未入围考生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笔试成绩和面试入围人员名单7月18日通过巴楚县人民政府网和“巴楚人社”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个人笔试成绩通过登录“新疆人社公共服务平台”三支一扶个人情况进行查询。
(五)面试
时间:7月26日上午11:00(具体时间及面试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面试总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参加面试时,考生需提供二代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考生需在面试前3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候考。面试开考后到达现场的,取消面试资格;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面试成绩7月27日通过巴楚县人民政府网和“巴楚人社”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六)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七)体检
时间:8月6日上午10:00(具体以实际通知为准)
体检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提前30分钟到达体检地点。对没有按时参加体检或者体检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取消招募资格,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调剂。体检费用考生自行承担。
(八)考察
时间:7月28日至8月7日(具体以实际通知为准)
(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对体检合格考生按规定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情况。重点考查考生本人是否有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录用的违法记录等。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考察表原件。
考生面试成绩公布后,根据自己实际情况,提前准备考察材料。未按规定时间提交考察资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资格。
(九)公示
公示期8月8日至8月15日,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巴楚县人民政府网和“巴楚人社”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没有反映影响录用的拟录用人员,按照规定进行下一环节。
四、待遇保障
(一)工作生活补贴。“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按照每人每年4万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含社保个人部分),按月进行发放。
(二)落实社会保险。“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为其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等五项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由县财政部门承担,个人缴费部分从“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
(三)一次性安家费补贴。对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的“三支一扶”人员,给予一次性安家费补贴3000元。
(四)生活补助。“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各服务单位给予每月500元的生活补助。
(五)期满就业政策支持。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发放“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享受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专项招聘、考研究生等加分政策。
五、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新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服务地报到。无故超过报到时间的,取消招募资格。
(二)服务期间因各种原因解除服务协议,不能按规定时间履行服务的“三支一扶”人员,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三)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由巴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四)以上时间安排因特殊原因推迟,请按照最终确定时间为准。
咨询地点:巴楚县人社局三楼15号办公室(巴楚县迎宾北路劳动大厦)
咨询电话:0998-5724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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